发展党员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遵循的原则要坚持“ 入党自愿”、“个别吸收”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一、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
1、做好入党启蒙教育
在新入学的学生中进行入党启蒙教育,使他们了解党中央从战略高度提出要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加强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使他们初步认识当代 青年追求入党是人生道路的重要选择,并了解如何在争取入党的道路上迈出第一步,启发学生中有进步要求的优秀分子靠近党的组织,并具体指导他们如何写“入党 申请书”、如何写“思想汇报”等。 2、办好业余党校,促进学生的思想进步
根据学院党委业余党校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申请入党的学生参加 业余党校学习,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自愿,吸收未写申请的学生参加,引导党校学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通过党校学习,使他们对中国共产 党性质、指导思想、宗旨、奋斗目标、当前任务及共产党员条件等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使其中一部分追求入党执著的学生,在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方面能够 迈出较大的步伐。结业时,党校要进行严格的考试。
3、建立党组织与入党申请人的联系,建立入党申请人的档案
党组织接受了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就表明党组织已经承担了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教育和考察的任务。党支部应组织党员通过多种形式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联系和帮助(或个别谈话,或组织党课小组活动等),促使他们按照党员标准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
“入党申请书”是发展党员不可缺少的原始材料,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就要建立档案 ,作为发展党员的基础材料。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1、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是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入党申请人的表现及党小组意见,由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进行充分酝酿、讨论通过。
2、落实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应指定两名党员(最少要有一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每个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并及时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上加以记载写实,指出优点和不足之处。
3、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对入党积极分子要重点考察其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学习成绩。方式主要是通过平时一贯表现、思想汇报、业余党校学习态度和业务课学习成绩(学生包括业务课学习态度、考试纪律和考试成绩等,教职工指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等)来判断。
4、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将入党申请人档案加以充实,就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在原有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的基础上,再加上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业余党校学习结业证书、外调材料、党组织对其的政审结论及党内外群众意见等,共青团员还要有团组织的鉴定推荐材料。
5、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程度,在每年年初(寒假前,一月份左右)制定年度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具备:①到发展日期 为止,被发展人递交的 “ 入党申请书”必须超过一年以上;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必须达到一年以上;③业务课学习成绩优良且在本学期没有出现不及格现象(教职工指工 作业绩和工作态度等);④参加过业余党校学习且考核合格者。
发展党员计划的制定,要通过党支部全体党员反复酝酿讨论,由党小组或党员根据掌握的材料提名并介绍情况,只能将成熟的积极分子列入发展计划。拟发展名单和时间确定后,经党总支审查,学院党委审批后执行。 院党委有权就发展计划的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6、发展党员计划的执行
发展党员计划一经逐级审查通过,党支部要严肃认真地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新的情况或发现有重大偏差,要及时报告。党支部每年暑假前对发展党员计划进行一次适当调整。确定下半年拟发展党员名单,此名单须经党总支审查,学院党委审批。
7、准备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应手续完备
概括为应具备以下材料:①考察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②申请书;③自传;④政审材料及结论;⑤业务课学习成绩(教职工指工作业绩和 工作态度等)及业余党校结业证书;⑥团组织推优材料(团员);⑦思想汇报(至少三份);⑧党内、外群众意见;⑨发展对象公示登记表;⑩支委会(党员大会) 讨论确定为入党对象的意见;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材料。
8、对于在校期间未能发展的申请人、积极分子有关材料的处理
在其毕业离校时,由所在系党组织负责将材料转到学生就业单位的党组织。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政治审查
党组织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基本路线以及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和在历 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现实表现情况,都要有调查证明材料;在调查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由党支部做政 审结论。
2、培训考核
对发展对象要进行培训考核。凡未经过业余党校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已经取得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的,在发展前,仍要由党组织(由属正式党员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进行一次党的基本知识的考核。
3、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属正式党员的培养联系人担任或由党支部指定。介绍人要认真了解掌握申请入党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 思想品质、学习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介绍人要向申请入党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4、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上级党组织把《入党志愿书》发给党支部后,党支部应派人找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并将《入党志愿书》的有关内容解释清楚,指导申请人填写好《入党志愿书》。
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基本要求是:①申请入党人必须本着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如实填写,不得有隐瞒和伪造。②要由申请入党人本人用钢笔或毛笔,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工整。③对《入党志愿书》上的各个栏目都要填写清楚和准确。
5、支部委员会审查
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大会之前,应先召开支委会或预备会,认真审查发展对象的综合情况。包括申请入党人是否真实具备入党条件;申请入党人的经历、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是否真实无误;外调材料及其它考察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齐备等。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即可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凡支部委 员会审查认为不合格的,不能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
6、新时期,为确保党员质量,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发展,需要做进一步的考察
概括为八种情况:①对党不忠诚老实,有意隐瞒历史。②信仰宗教。③本人及家庭成员历史不清。④未参加业余党校学习或党校学习考核不合格。⑤学习成绩达不到优良。 ⑥未列入年度发展计划。⑦考察不真实,弄虚作假的。⑧材料不全。
7、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是:①由支部书记担任会议主持人,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会议的议题。②申请入党人向大会宣读自己在《入党志愿书》 所填写的全部内容。 ③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是否愿意介绍其入党表明意见。④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介绍对申请人审查的情况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支部委 员会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⑤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表明自己态度。⑥与会正式党员对是否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及支部大会决议分别进行表决,决议要写清支部大 会对发展对象的基本评价、表决情况(包括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和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时赞成、反对和弃权人数及表决结果,表决需有表决权的正 式党员五分之四参加方有效)、支部名称、通过表决日期等。⑦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也要表明态度。⑧支部 书记对支部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填入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若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则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8、党总支审查
党总支要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及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之后,签署审查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9、党委派人谈话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入党人进行谈话,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进一步考察。
谈话人由组织员或党委委员担任。谈话应着重了解申请入党人的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和理解程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对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等情况,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帮助,提出明确要求。
10、党委审批
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过程中,要做到:①坚持标准,严格审批。要认真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是否完备。②坚持集体讨论,逐一审批。审批预备 党员,必须召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③及时审批。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在党支部通过的接收预备党员上报三个月以内审批,无故超过规定时间的,应退回原报 批党支部复议后进行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规定期限的,应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经过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其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党委审批后,应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11、加盖党委公章
12、入党宣誓
由院党委组织集体宣誓,也可分别由党总支组织入党宣誓。
入党宣誓的程序是:①唱(奏)国际歌;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词;③预备党员面向党旗,举起右手握拳过肩,在领誓人逐句领读下,跟读誓词,读完誓词后,宣誓人自报姓名;④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⑤预备党员、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分别讲话。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的有关内容
①确定联系人。党组织要确定联系人具体负责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一般由介绍人(由外单位转入的,应临时安排联系人)担任,以便于对预备党员培养工 作的衔接。联系人要利用一切机会,有意识、有针对性地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引导,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他们,同时还要对预备党员的表现及时向党组织汇 报。
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应及时将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所在单位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应向预备党员讲清楚党内组织生活的具体内容,特别是在预备期间应该做什么,怎样去做,并严格要求,使其自觉地接受党内生活的锻炼以及党组织的帮助和监督。
③定期听取本人汇报。党组织应该定期听取预备党员汇报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指出差距,帮助预备党员明确努力方向。 ④集中培训。 党组织举办预备党员培训班,对预备党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使他们进一步明确怎样做一名合格 的共产党员,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⑤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分配给预备党员适当的工作或交给某些任务,为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创造条件,使他们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中,增强党性,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⑥定期总结、评议、鉴定。预备党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小结,半年进行一次思想总结。党支部定期听取党小组和联系人的汇报,每半年对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群众评议、讨论讲评一次,并实事求是地作出鉴定。
2、预备党员转正应履行的手续和程序
①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应主动、及时地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提出转正申请也要坚持自愿原则。如本人没有及时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要进行启发和教育,仍不愿申请转正,可取消预备期资格,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②党小组提出意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联系人应及时报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情况 ,党小组应及时讨论,并向党支部提出其能否转正的意见。
③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和党外群众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并将此意见作为衡量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
④支委会审查。党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党小组的意见和党员意见以及在预备期间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情况,召开支委会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研究 和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必须到会,入党介绍人也应到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 大会的主要程序是:a、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的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b、党小 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党小组的意见。c、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d、支部大会进行 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e、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f、支委会将决 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连同转正申请、思想汇报(至少两份)、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会议记录、决议等 预备期的考察材料一并报党总支审查。
⑥党总支审查。党总支要对支部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主要看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是否扎实,党支部讨论其转正的手续是否完备。之后,签署审查意见,报院党委审批。
⑦院党委审批。院党委应在支部上报转正决议的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审批,并及时将党委讨论审批的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批准按期转正的,要注 明党龄起始时间;延长预备期的,要注明延长的期限;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简要列出原因。党委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⑧加盖院党委公章。
⑨入党材料的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及转正申请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归档要及时、准确。
五、发展党员常用文体及基本要求
1、入党申请书
写入党申请书,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愿望,讲清自己真实的入党动机 ,写清自己的不足,不能空洞地抄书抄报寻章摘句。要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反映问题。(书写由本人用钢笔或毛笔,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工整。)
入党申请书的内容:
①首先要明确表达要求入党的愿望,自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对“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愿意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做出明确回答。
②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包括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宗旨、奋斗目标是怎样认识的,自己出于什么动机和考虑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及自己的思想演变发展过程。
③个人的政治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自己主要的优缺点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④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
2、思想汇报
入党申请人从提出申请开始,就应该自觉地定期口头或书面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 、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这是党组织了解自己,主动争取(接受)党组织对自己的教育、考察和监督必不可少的重要方式。
思想汇报一般参照以下内容:
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基本知识,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的心得体会。
②对党和国家的重大事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贯彻、执行的理解和认识。
③按照党员标准对照检查自己,进行自我剖析,找出差距,取得思想进步的心得体会;在实践中严格要求自己,克服缺点,取得进步的心得体会。
④感到困惑或有什么难处需要党组织了解或帮助解决的问题。
⑤今后努力的打算以及自己要求进步的决心和信心。
3、自传
自传需向党组织说明自己的成长历程,因此必须实事求是、忠诚老实,不得向党组织隐瞒。
自传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①写明个人、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包括:个人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家庭出身、学历、本人成分、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家 庭主要成员情况,指父母、配偶及一起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社会关系情况,要写明与本人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友的职业和政治情况。
②写自己的历史,一般从上小学开始写到撰写自传的时候为止。要写明何时在什么学校读书或在何地从事什么活动,何时参加工作,在何单位担任何职务。何时、何地加入少先队、共青团,任何职务。有无参加其它类型组织以及其它政治历史问题。
③写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重要部分,要写得具体透彻,使党组织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自己的思想情况。可根据自己对党的认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政治思想进步的程度,分阶段地写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通过回顾,总结经验教训,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4、党支部综合材料
综合材料是党组织在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对拟发展对象较为全面评价的重要材料,也是党委审批党员的主要依据之一。党支部应在审核已填写的《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考察登记表》、外调证实材料以及其它材料的基础上,把积极分子的全面情况综合起来,形成综合材料,以备讨论其入党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综合材料应包 括:①自然情况、主要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结论。②政治思想表现,包括: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树立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党的基本路 线和方针政策持什么态度,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能否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等,应结合本人实际,以具体实例加以说明。③何时申请入党,上党校的学习态度、成 绩和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的情况等。④评价及意见,即根据上述分析基本达到党员标准,同时要明确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5、《入党志愿书》本人填写部分
①自然情况
出生年月,要用公历。
籍贯,是指祖居或父亲出生所在地。
家庭出身,凡随父母生活长大的,按其父母的职业来填写。
本人成分,填写学生或教职工。
现有文化程度,按学历填写,如大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现任职务,只填写“学生”、“团组织、学生组织职务”或“行政职务”,不能填写社会活动中的职务。
②入党志愿
主要内容有:
a、写“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自己对党的认识,党是一个什么样的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结合自己的思想认识,具体地回顾党为人民 的解放、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而奋斗的光辉历史、具体地论述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所取得的巨大成 就。进一步表明自己承认党的纲领、章程,要跟着党走,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为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而奋斗终身的决心。
b、写成长过程,怎样从对党的不了解逐步发展到对党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产生了入党要求,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通过党组织的教育培养和自己的主观努力,不断端正了入党动机,取得了新的进步,更增强了自己要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的决心。
c、自身优缺点,今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要向党表示:如果党组织批准了自己的入党要求后怎么办,如果党组织没有批准自己的入党要求又怎样认识和行动。
③本人经历
一般应从上小学填起,前后时间要衔接。
④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
‘奖励’,应填写系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处分’,要写清楚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及因何原因。
⑤对党还有那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它栏目不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项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关系较密切的亲友中被停职审查、拘留审讯以及被判处徒刑、死刑等问题;现在尚未作结论和处理的问题;一时无法查清的情况;有过何种宗教信仰等。
⑥对于栏目所要求填写的内容,本人没有可以写的,应该填写“无”。 6、《入党志愿书》介绍人填写部分
“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是《入党志愿书》中的重要栏目,入党介绍人要认真负责地填写自己的意见,对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要在进 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概括地写出来。对被介绍人的优点和缺点,要实事求是地填写,并表明自己对其入党的态度,填好后要签名盖章。
入党介绍人“现任职务”一项,包括其现在担任的党内外职务。没有担任什么职务的,该项可以不填写。
六、其它
1、本工作规范如有与党章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不相符之处,应以党章和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2、本工作规范的解释权归院党委。
200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