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党委和总支书记的领导下,分管行政党总支的有关工作,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进行政各部门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2、配合书记加强行政各部门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的有效的工作制度,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行政各部门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3、做好行政各部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政治权利和利益。
7、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的调研和信息上报工作,注重加强工作研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调研,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8、完成党委、总支书记和学院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