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深化全院教职工对高职教育理念的认识和理解,更新教育观念,加强对评建工作的领导和氛围营造,学院决定,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为契机,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深入贯彻高职教育理念的学习活动。
一、学习目的
通过学习,加深对高职教育理念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与把握,增强贯彻落实以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高职教育理念要求的思想观念,把学院的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集中到内涵建设上来,把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统一到学院评建中心工作上来,为做好评建工作提供思想和政治保证。通过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与分析,不断深化学院高职教育改革,认清学院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办学理念,提升高职办学质量。
二、学习对象和方式
学习对象包括学院中心组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及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三个层面。
(一)学院中心组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采用自学、集中学习与讨论发言相结合的学习方式。2009年上、下半年至少各安排2次集中学习。通过学习,统一思想和行动,带领全院职工进一步认清形势,强化内涵建设,加强规范管理,切实做好学院评建工作。
(二)全体教职工:各党总支以党支部或部门为单位认真组织,每周安排半天集中学习。尤其是各系部、教研室要积极发动,带领全体教师密切联系自身教学工作实践,开展高职教育理念的深入研讨,按职业教育特征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学院将在适当时候安排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高职教育思想学习研讨班。通过学习和实践,使高职教育理念深入人心,真正把高职教育思想贯彻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全过程。
(三)学生:由各系党总支牵头,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全体学生利用晚自修时间采用自学和集中宣讲的学习方式。然后,以总支为单位,开展分组讨论和迎评知识竞赛,通过竞赛,选拔优胜队代表各总支参加学院举行的相关竞赛活动。
(四)由学院评估办组成专项督察和答疑宣讲小组,定期对各党总支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答疑解惑。
三、学习内容
1、《关于全面提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
2、《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7]29号;
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的若干意见》浙教高教[2007]188号;
5、《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职业技术与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教计[2007]77号;
6、《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试行)、《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及《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试行);
7、评估办汇编印发的《迎评宣传手册》中包含的其它相关内容。
四、学习要求
1、制定计划,完善制度。各党总支要根据学习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和考核制度,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加强对学习活动的考评工作。
2、严格学习管理。建立学习考勤制度、通报制度和学习记录,确保学习计划的落实和学习质量的提高。
3、抓好个人自学。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个人自学在先,提倡教职工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认真学习,结合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
4、认真组织集中学习、研讨。要围绕学院评建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认真设计专题,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活动。
5、注重学有成效。教职工不得缺席学习活动,有事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必须请假。学习期间,要做好听课和自学笔记,准备好发言材料并积极发言,切实取得学习实效。
五、学习考核
为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并扩大学习范围,在全院形成勤学善思的风气,学院党委号召:在全院师生中掀起 “贯彻落实高职教育理念,争创评建好成绩”的学习热潮。同时,为确保学习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学院将把本次学习结果计入全体教职工的年度考核。
(一)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对学习活动不积极、不主动以及落实评建工作任务不利的,年度考核以“不合格”记。
(二)由学院评估办出统一试题,集中时间进行全员学习考核,并将考核成绩记入教职工年度考核。
(三)在全院师生中举办学习高职教育理念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竞赛,营造“人人了解评建,人人参与评建,人人为评建作贡献”的良好氛围,将高职教育理念真真正正深入师生员工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