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室、中心、馆: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鼓励在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促使全校形成良好的科研氛围,提升学校科研水平,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奖励一批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科研政策。
2.严格遵守学术道德,治学严谨,学风端正。
3.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具有较强的学术团队精神和科学研究组织能力。
4.学术视野开阔,具有较强的研究攻关能力和创新精神,研究方向明确,积极承担各类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学术性。
5.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工作。
三、 评选名额
1.各部门依据评选条件,按教师总人数的5℅推荐候选人。
2.行政部门、研究所、成教院和其他教辅部门的“双肩挑”人员并入所授课院系评选。
四、 评选程序及办法
1.各系、部根据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候选人需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签署院系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科研处。
2.科研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确定。
五、申报时间
送交科研处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7日。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九
附件:
2009年度科研先进集体评选推荐表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先进个人评审表